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杨某奇强奸、猥亵妇女、盗窃案

作者:蒲元钢 来源:找法网 更新日期:2019-02-26 21:45 浏览量:224


(一)基本案情

被告人杨某奇于1998925日、20117月至20123月间,先后窜至河南省CG市、XC县、XC市等地多所中学、技校,强奸妇女18人,其中,强奸未成年中学生12人,强制猥亵未成年女学生1人,入户窃取他人财物价值人民币4211元。

(二)裁判结果

河南省XC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被告人杨某奇犯强奸罪,判处死刑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;认定其犯强制猥亵妇女罪,判处有期徒刑二年;认定其犯盗窃罪,判处有期徒刑一年,数罪并罚,决定执行死刑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。

(三)案例评析

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,是包括人民法院在内的社会各界义不容辞的职责。一段时期以来,一些地方频频发生性侵害未成年人的刑事案件,涉案被害人数众多,其中,有相当一部分为在校学生,后果极其严重,影响极为恶劣。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依法严惩,宣示了人民法院捍卫法律尊严,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决心和态度,警示了潜在的犯罪分子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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